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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病人住院须知

 

1、住院病员应遵守住院规则,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,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,配合治疗和护理,安心养病。

2、治疗及查房时间:上午8点至10点、下午2点至4点,请保持病室内外整洁与安静,请勿随地吐痰,吸烟合喧哗。

3、住院病员饮食请遵照医生和护士嘱托。

4、住院病员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,不得向医师要求不必要的治疗或指名要药;也不得随意到院外购药。

5、住院病员请勿随意外出或在院外住宿,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医师批准后,填写请假单后方可离去。

6、请爱护公共财物。如有损坏须按价赔偿。

7、住院病人可以携带必需之生活用品,其他物品请勿带入。贵重物品自己保管,严防遗失。

8、为了避免交叉感染,病员不得乱串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。

 

探视、陪伴制度

 

1、为了病人有一个良好的休养环境,请探视者遵循探视时间:上午10点至12点,下午4点至6点,每次勿超过两人。学龄前的儿童勿进入病区。传染病员一般不得探视和陪伴。

2、留陪伴由医生或护士长根据病情决定。

3、陪人外出时,请与值班人员联系,取得同意后方可离开。

4、危险病人家属可持病危通知单随时探视病人,如病情不宜探视者医护人员向您们作解释工作,请予以配合。

5、在病房和治疗期间,陪伴人员请主动离开病室。如需了解病情,应待查房结束后咨询。

6、陪人和探视者须听从医护人员指导,遵守医院规定要求,保持病室整洁、安静、病室内禁止吸烟、高声谈话或坐卧病人床上。不可自行请院外医生诊治或自行用药。

7、陪人和探视者请自觉爱护公物、节约水电。